招生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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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初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共309名考生获得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考生进入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学考折算总分最低分为40分,现将通过初审的具体名单公布(点击此处查看),公示截止至4月10日15:00,期间如有疑义,请咨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7600018

已通过书面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31日上午10:00-4月11日下午15:00完成网上缴费,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首页《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缴费指南》,收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或家长加入学院2021三位一体QQ群(288653641)

我们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我院其他批次招生信息!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